在澳门,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《澳门刑法典》的规定。一般来说,诈骗罪会处以最高三年徒刑或罚金。如果因诈骗造成受害人财产巨额损失,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最高六百日罚金。此外,根据具体情节,如财产损失相当巨额、行为人以诈骗为生活方式、受损之人在经济上陷于困境等情况,则可能处以二至十年徒刑。
对于大陆人在澳门实施诈骗的情况,由于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,拥有独立的司法体系,因此大陆人在澳门犯罪将受到澳门法律的制裁。同时,如果大陆人在澳门实施的诈骗行为也触犯了大陆的刑法,那么大陆方面也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值得注意的是,澳门和大陆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,因此在量刑标准上也会有所不同。在处理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时,需要充分考虑两地法律的差异和衔接问题。此外,对于在澳门犯罪的大陆人,除了面临澳门法律的制裁外,还可能面临大陆法律的追责,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。
总之,大陆人在澳门诈骗后判刑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,需要综合考虑澳门和大陆的法律制度、量刑标准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。对于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,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。